19日早上7点多,市民蒋女士接到父亲来电,称“在养老院里被打了”。她赶到养老院,发现父亲身上多处淤青。 更让蒋女士无法接受的是,父亲是当天凌晨1点多被同屋老人所伤,可在此后的6个多小时里,养老院并没有通知家属,也没有将老人送医,“行凶者”也仍住在同一个房间。蒋女士很气愤:“养老院太不负责了,今后谁还敢住啊?” 桂林一老人在养老院内被舍友打伤,图为老人手上的淤青。 老人在养老院内被打伤 昨天,医院五官科住院病房,见到了蒋女士的父亲。老人的左手手腕、右手手肘都有明显淤青,下巴、脸颊也都肿了,右眼周边淤黑,眼球泛红,口腔里布满淤血。 老人的主治医生告诉记者,老人的受伤部位基本都属于撞击伤,即被重物撞击所致。而除了可见的淤青和眼球出血等外伤,还有可能存在肺部挫伤、软组织损伤等内伤。考虑到患者的年龄,这些伤害都是很危险的。 据出诊医生说,伤者是当天上午8点左右从东环市场附近的一家名为“陶然居”的养老院接出来的。“当时老人十分虚弱、神智不清,右眼已经完全睁不开,我们还以为眼睛保不住了。”接诊医生还说,“听养老院工作人员介绍,老人是当天凌晨1点多被人打伤的。” 蒋女士自责地说:“父亲已经83岁了,腿脚不便,一直需要人照顾。我这段时间要帮女儿带小孩,这才把他送到养老院,没想到却让他受了这么大的罪。” 家属:院方在事发后不作为 蒋女士说,父亲今年4月开始到“陶然居”养老院居住。因为父亲生活已不能自理,所以家人为父亲选择了“全护”,即养老院全权照顾老人生活起居。 蒋女士通过纸笔与父亲交流得知,父亲是被同屋的周先生打伤的。老人“说”,18日晚,周先生在厕所里待了3个小时,期间还不停地用拐杖敲墙壁。没想到,凌晨1点多时,周先生挥着拐杖朝他打来。 蒋先生大喊“救命”,一名姓廖的护工最先赶到,见此情形,她叫来另一名护工,合力把周先生拉开,但蒋先生已经受伤。 院方事后的处理方式让蒋女士很不理解。蒋女士说,她在父亲房间里看到了一张院方与父亲交流的纸条,父亲写下了她的电话,院方承诺联系家属。而直到19日早上7点40分左右,父亲给她打电话,她才知道出事了,并拨打医院。在此前的6个多小时里,院方没有将老人送医,没有联系家属,也没有把受伤的父亲和打人者隔离。 “父亲说,当晚他继续和周先生住在一起,家里人也一直等不来,他害怕得几乎整晚没睡。”蒋女士说,“要是同屋再次突袭,父亲怎么招架得住?如果延误了治疗怎么办?” 院方:自认为已尽到责任 在“陶然居”养老院,记者见到了19日凌晨值班的廖护工,她证实,蒋女士的父亲确实是被室友周先生所伤。廖护工说,周先生患有轻微的老年痴呆症,平时夜晚就常不睡觉,还会跑到其他老人的屋里“串门”,其他老人都挺怕他,但打人还是第一次。 廖护工还说:“养老院共有30多位老人,夜间值班护工只有3名,发现周先生打人时,我也怕被打伤就去搬救兵,等救兵赶到后才制止了周先生。” 养老院一名姓潘的负责人说,事情发生后,养老院检查了蒋先生的伤情,还为其做了冰敷,当时并没有发现有严重外伤,所以就没有送医。对于事后没有联系家属也没有隔离打人者,该潘姓负责人称:“伤者家属电话没有打通,而且打人的周先生事后就睡了,院方也安排了护工监看,我觉得没有危险。” 消协:家属可依法维权 对于此事,市消协的张秘书长认为,养老院存在无法推卸的责任,并建议蒋女士一家依法维权。 张秘书长说,蒋女士将父亲送到养老院照顾,并支付了服务费用,其实就已经和养老院达成了服务合同。保障老人人身安全,是一项基本要求,养老院一方必须负责的。另外,蒋先生受伤后,养老院没有及时送医,如果造成延误治疗、二次伤害,家属也可以向养老院要求赔偿。 张秘书长说,现在,家属可以带好早前与养老院签订的服务合同,医院的伤情证明,到辖区工商所投诉,要求养老院承担责任。 广州治疗白癜风最好的专科医院哈尔滨治疗白癜风专科医院哪家好转载请注明原文网址:http://www.mksmz.com/mbyyy/1588.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