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岁的女孩小方在服装厂打工时,不幸伤了眼睛。

因为没有结婚,为了好看,小方没有做眼球摘除,但医生说,这个眼睛最多保一年。

小方想知道,如果一年后眼球被摘除,还能不能再向现在的工厂进行索赔呢?

昨日,武昌区人民法院民二庭法官助理李士杰做客周二之约接听读者热线,解答了大家的法律问题。

“周二之约”如期和大家见面了,今天又有什么样的问题呢?我们法官又有哪些好的建议呢?

小方之前在一家服装厂做工,因为事故导致其一只眼睛受伤,治疗后仅仅只有0.02的视力,工伤鉴定为7级。

目前,小方和服装厂协议,按照工伤7级对其进行赔偿。但是医生的话却让小方很不安。

原来因为小方还没结婚,为了好看,目前医生对她的眼睛进行了保守治疗,但是医生说,这个保守治疗最多只能管1年,也就是在1年后,小方的眼睛肯定保不住,必须要摘除安装义眼。

小方想知道,自己1年后安装义眼又是一笔费用,而且可能对身体伤害更大,到时候还能不能再找服装厂进行赔偿呢?或者是否可以重新做鉴定?

武昌区人民法院民二庭法官助理李士杰正在接听读者电话

法官有话说

武昌区人民法院民二庭法官助理李士杰表示:

如果工厂未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小方出现伤情加重的情况,必须摘除眼球安装义眼,那么她可以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并以伤残情况发生变化为由申请复查鉴定,伤残程度加重可以按新的鉴定等级享受伤残补助金之外的待遇。

如果工厂已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工伤保险关系已经终止,旧伤复发费用自理,不过能证明事后的伤残、医疗费等跟工伤有关的,可以要求赔偿。

热线问答

女方不领证却跑了能不能要回彩礼钱?

Q:方师傅

我儿子和女朋友交往没几天就同居了,后来两人说要结婚,我给了6万元的彩礼。后来两人办了酒席但一直没领结婚证。而女方先怀孕了一次,因为孕期感冒用药及手术拔牙,孩子5个月的时候引产了。后来没几个月女方又怀孕了,她谁都没说,自己就跑去做了人工流产。这之后,女方跟我儿子分手了,说性格不合,我们劝了很长时间,但她就是不回来。我想知道,我能不能要回这6万元彩礼钱。

A:法官

如果有证据证实女方收到了彩礼,上述情况中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未生育子女且未共同生活满两年,那么男方是可以要求女方退还部分彩礼的。但是退还多少,这个就要考虑多种具体情况,例如需扣除用于双方共同生活部分,而且从照顾妇女的角度,引产及流产对女方造成的不良后果也可能加入考量范畴。

亲生儿子和继女是否都有继承权?

Q:魏女士

我和我老公离婚好多年了,有一个儿子,今年18岁。离婚后,我前夫再婚,他又娶了一个妻子,对方还带着一个未成年女儿,再婚后小女儿一直与他们共同生活。谁知今年前夫突发脑溢血去世,而再婚后前夫因拆迁得了3套房子,我想知道,我儿子是不是可以继承这个房子?继女有没有继承权呢?

A:法官

因为魏女士的前夫已经再婚好多年了,而且其再婚的继女也一直与其共同生活,受继父经济上的供养及生活上的抚养、教育,已构成法律上的扶养关系,继女可以像婚生子女一样继承继父的遗产。另外,魏女士的前夫名下拆迁房是再婚后所得,所以法定继承情况下,从前夫夫妻家庭共同财产中分出一半来作为遗产,由其现任妻子、亲生儿子以及继女平均继承。

没养过儿子一天,儿子也要赡养父亲吗?

Q:胡女士

我和我丈夫在孩子很小的时候就离婚了,丈夫之后对我们母子两不闻不问,这么多年,没有照顾过孩子一天,也没有给过一分钱抚养费。现在儿子20多岁了,前夫年纪大了,谁知他反过来想要儿子照顾他。我就想知道,这个情况我儿子还要赡养他父亲吗?另外,我儿子对他父亲的遗产以后有没有继承权。

A:法官

按照法律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所以无论胡女士的前夫是否尽到抚养义务,儿子都应当赡养扶助父亲,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亲,也有要求儿子付给赡养费的权利。另外,法定继承情况下,子女是有权利继承父亲的遗产的。

女儿突然去世,父母有没有继承权?

Q:王女士

我女儿是大学教授,今年突发疾病,很快就去世了,也没有留下任何遗嘱。女儿生前有两套房子,还有不少存款,现在女婿让我们放弃继承权。我想知道,我和老伴能不能继承女儿的遗产。

A:法官

按照法律规定,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上述法定继承情况下,从女儿夫妻家庭共同财产中分出一半来作为遗产,然后由女儿的丈夫、子女以及父母平均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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